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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货规则

一、包装原则

1、适合运输:包装的目地在于防止和避免在运输中由于冲击或震动所产生的破损,兼顾防潮和防盗功能;

2、便于装卸:完好的包装将有利于货物的装卸,将有效地提高货物的装卸效率,同时能够避免由于第三方的野蛮装卸而可能给货物带来的损害;

3、适度包装:对货物进行包装时,要根据货物尺寸、重量和运输特性选用大小合适的包装箱及包装填充物,要尽量避免不足包装造成的货物破损和过度包装造成的包材浪费;

4、保护产品、防盗:包装在保证快件内容的使用特性和外观特性不被损坏的情况下,更要注意防盗——特别是对于高价值货物的包装;

5、包装件成一体:外包装要和快件的保护材料、缓冲材料和内容物成为一体,内容物之间(一个外包装内含有多个内容物时)或内容物与外包装内壁之间不应有磨擦、碰撞和挤压;

6、注意方向:对于有放置方向要求的货物,在包装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按照外包装上的箭头标识正确放置货物,杜绝侧放和倒放;

7、重心中心合一:包装件的重心和其几何中心应该合一或比较接近,这样可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起动、转弯和刹车给货物带来的损失。



二、重新包装标准

(一)以下包装在外包装完好,不影响内件数量和质量的情况下,应当更换包装,如不经过重新包装出运,可能造成货物的遗失、破损,或因包装不规则造成体积重量超出预计,并产生可能的附加手续费。

1、不恰当的包装材料

2、使用带子、绳索或胶带进行缠绕的商品包装。拆除带子、绳索,附加气泡膜、包装箱等。

3、重复使用之盒子或箱子。必须去除包装外侧所有标签、号码、地址信息及一切有可能影响操作人员识别的粘贴物品和信息,无法处理的拆除原包装。

4、易破损的材料。如保丽龙、塑料、编织袋等。

5、公文包、行李袋、行李箱等。不接受公文包、行李袋作为外包装的货物。

6、强度不足的包装。不接受客户使用有压垮痕迹、有破洞及有油渍、水渍的使用过的箱子(不影响签收)对货物进行包装,以及受潮或强度不够的瓦楞纸箱。

7、商品包装。商品包装不能直接作为运输包装。

8、木质包装。

9、任何报刊、报纸、宣传海报等不能作为外包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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